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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利兹公司注册条件

1、伯利兹公司名称的限制:伯利兹公司的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公司的名称相同或太相似,或者会令人联想到其与伯利兹政府有任何关系。公司名称一般以『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ete Anonyme (S.A)』或其缩写结束。

2、伯利兹公司注册资本:伯利兹公司的名义资本(授权资本)一般为50,000美元,划分为每股1美元的股份50,000股。同时,也允许发行不记名股票。

3、伯利兹公司股东人数:每家于伯利兹注册成立的国际商业公司(公司)都需要有最少一个股东。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4、伯利兹公司董事人数:每家伯利兹公司必须委任最少有一个董事,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董事可以是任国籍的人或于任何国家注册之法人(公司),并且不必居住在伯利兹。

5、伯利兹公司秘书:伯利兹公司并不需要委任公司秘书,虽然大部分公司都会委任一名公司秘书。既使有委任的话,该名秘书也不必是贝里斯居民,并且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6、伯利兹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位于伯利兹。注册地址由中港通提供。中港通代收取的公司注册费和年审费一般已经包含提高注册代理的服务年费。

7、伯利兹公司注册代理人:每家伯利兹公司都必须有一个注册代理人。注册代理人是于伯利兹注册、持有牌照的代理公司。注册代理由中港通提供。中港通收取的公司注册费和年审费一般已经包含提高注册代理的服务年费。

8、伯利兹公司税务要求:伯利兹公司并不需要向伯利兹政府缴纳任何的直接税或其它税项。

9、伯利兹公司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没有特定要求。公司也不必提交财务报表予任何伯利兹(贝里斯)的政府部门。

10、披露最终权益所有人:不需要 。公司的股东和董事的个人资料不必提交给伯利兹公司注册处,而是存档于当地的注册代理。因此,其他人士不能查到股东和董事的个人资料,除非得到董事的授权。

更新时间:2017/12/4 15: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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