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00-992
当前位置: 首页 >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注册条件



香港公司注册需要客户提供的资料

1、香港公司名字:香港公司名称英文必须有,中文可有可无。香港公司名称中文结尾必须是“有限公司”,英文结尾必须是“LIMITED”不可简写。香港公司起名较自由,不论注册资金大小,香港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等字眼。公司名称还可以取他国家或地区名字,如:法国、美国、意大利、日本、中国、北京、上海等。

2、股东和董事: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担任香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如果股东和董事为自然人要求年满18周岁,没有国籍限制。股东和董事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股份分配情况。

3、注册股本:香港公司标准注册股本为10,000股,无需验资到位。提高注册资本注册费用不变,但在香港公司股权发生变化时,股权买卖双方均需缴纳1‰的厘印税。

4、重要控制人: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

1)自然人(须登记人士)

2)属法律实体的公司股东(须登记法律实体)。

5、实益拥有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地址证明):

1)指符合以下说明的个人:

(i) 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或控制(包括透过信托或持票人股份持有)该法团已发行股本的25%以上;

(ii) 直接或间接地有权行使在该法团的成员大会上的投票权的25%以上,或支配该比重的投票权的行使;或

(iii) 行使对该法团的管理最终的控制权;或

2)(如该法团是代表另一人行事)指该另一人。


详情请点击此处了解



更新时间:2018/7/9 13:58:45

联系我们

400-6600-992

hkzgt@hkzgt.com

Copyright (c) 2012-2017 中港通(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08900号-1
技术支持:中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