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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一汇付Remittance)。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由买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条件通过银行将款项汇入卖方指定的账户。

 汇付分类如下: 
1 信汇(Mail TransferM/T):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2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也是当前一般贸易常用的汇付方式。

3 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raft,D/D)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二托收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托收方式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基本做法是:由出口商根据金额开出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或者往来行(代理行)代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资信的好处,故托收性质为商业信用。

托收分类如下: 

1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两种。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卖方开具托收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一起委托给托收行。国际货款通过银行托收,一般都采用跟单托收。 

托收场景下各个角色:

1委托人 (Principal ),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客户,通常是出口商。

2托收银行 ( Remitting Bank),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

3代收行 ( Collecting Bank ),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进口地银行。通常是托收银行的国外分行或代理行。

4付款人或受票人(Drawee),根据托收指示做出指示的人,通常为进口商。

5提示行 ( Presenting Bank ),向付款人作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一定金额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它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的种类: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指开证行仅凭受益人开具的汇票而无需附带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它主要用于贸易总公司与各地分公司间的货款清偿和贸易从属费用与非贸易费用的结算。

3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4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开证行、保兑行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 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

5即期信用证(Sight Payment Credit):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6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7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是指由某一指定银行承兑的信用证,当受益人向指定的银行开具远期汇票并提示时,指定的银行即予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8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指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经另一定银行加以保兑,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

9非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

10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是指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即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1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

12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

13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是指允许受益人在货物出运前先凭光票向议 付银行预支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14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

15对立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


信用证流程:

1订立合同  交易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在合同支付条款中,约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其中一般规定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金额、开证行、开证日期、信用证送达卖方的日期和信用证的有效期等内容。

2申请开证  买方应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其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买方申请开证时,开证行一般都向开证申请人提供其设计印就的、内容完整、措词严密简明的开证申请书格式供申请人填写。买方申请开证时,一般需要向开证行交付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习称押金,押金多少,视开证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而定。

3寄证  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后,即采用信开和电开方式,开立信用证并通知出口地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信开本通过邮寄手段转知受益人,电开本则通过电报、电传或SWIFT等电讯手段通知受益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请其转知收益人。

4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对开证行的签字与密押经核对无误后,除留存其副本或复印件备查外,应尽快将信用证转交受益人。  

5开提单、收运  运输公司在收取了承运人运费后,开出提单

6审单、交单与议付  受益人收到通知行转来的信用证后,经审核其中所列条款与买卖合同条款相符,即发运货物,然后缮制信用证要求的全部单据,并开立汇票,连同信用证正本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信用证有效期内,递交有权议付的银行办理议付。议付指议付行在收到复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对受益人垫付货款。

7索赔索赔是指议付行办理议付后,按信用证的规定,凭单向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或偿付行请求赔偿。

8付款赎单当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后,即向开证申请人(买方)提示单据,如单据经核验无误,即办理付款赎单手续。

9偿付  偿付是信用证的开证行及其指定的付款行或偿付行向议付行进行付款的行为。 
 

四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又称保证书,是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凭提交与承诺条件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和其它类似单据即行付款的保证文件。
保函的类别:

1 有条件的保函(Conditional L/G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担保人的偿付责任从属于或依附于在基础交易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委托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担保人也随之解除了对收益人的偿付责任。有条件保函的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二性、附属的付款责任。
2 见索即付保函(Demand Guarantee见索即付保函是担保人替债务人(申请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开出的凭规定单据索赔的承诺书。

 

五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简称SBLC,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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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9/6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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